漳州市企事业单位的家电也可以旧换新
发布时间:2020-07-20 16:40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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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食品粉碎机厂家
由本报联合国美电器、永乐思文电器举办的“2011年闽南日报读者家电以旧换新”活动,将于3月11日至3月20日全面启动。近日,许多读者纷纷来电咨询或者到指定地点领取补贴卡。这些咨询或者领取补贴卡的读者当中,有不少是替所在单位来咨询的。
据悉,每逢年初有许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、升级相关设备或者为员工提供优越办公环境和休息环境,因此对旧家电进行更新换代。这些淘汰的家电,只能以低价出售或者搁置于库房,不仅增加了库房负担,而且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,也容易形成安全隐患。本次以旧换新活动,对于许多已更新设备或准备更新设备的企业来说,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。
根据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规定,凡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登记的单位法人,于政策实施期间将废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,并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,可以享受家电补贴。单位以旧换新购买新家电的,总量不超过50台。需要参与以旧换新的企事业单位,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、税务登记证2份、组织机构证复印件2份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,以旧换新凭证销售联原件及复印件1份,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。无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的以组织机构证为准。
■本网记者林思赓